員工福利措施
福利制度
具競爭力的整體薪酬
- 保障年薪14個月起
- 利潤共享的薪酬制度
- 績效獎金及年度調薪
- 專案獎金
- 人員推薦獎金
優於勞基法的休假制度
- 到職當年即享7天特休(按到職月份折算比例)
- 以曆年制計假,到職第二年起即享10天,第三年享14天 (例: 2022/7/1到職,當年度按比例享有4天特休,2023/1/1起即享10天特休)
- 年底未休畢時數不遞延,次月即折算薪資
- 法定補班日視情況免補
- 春節假期前最後一工作日,視情況全體予假
充份的員工職能與發展機會
- 定期以季度座談方式與員工進行溝通與交流
- 專業職能訓練與技術發展課程
- 通識管理職能訓練
人性化的福利與制度
- 彈性上下班時間
- 免費個人團體保險 (開放自費眷屬團險)
- 生日禮金/婚喪喜慶補助/生育補助金/旅遊補助金
- 員工年度免費健康檢查
- 部門聚餐經費補助
- 員工活動日與家庭日
- 各式公司餐會(年度聚餐/聖誕餐會/新春聚餐.....等)
退休制度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1.確定福利計畫(舊制)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截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已大於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故無需再提撥退休基金,業已申請暫停提繳並經主管機關核准。
2.確定提撥計畫(新制)
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